《国防教育法》以法律形式阐明了居安思危,开展国防教育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军事,增强国防意识,是青年学生履行兵役法应尽的光荣义务和职责。
9月12日,在2006级新生开学典礼暨军训开营仪式上,学院党委副书记吴延红同志对新生军训工作提出要求。她指出:
一、军训作为大学教育的第一课,全体同学要珍惜军训机会,积极投入到军训之中。要虚心向帮训部队的教官学习,学习他们不怕苦、不怕累的意志品质;学习他们先进的思想、光荣的传统和优良的作风。要自觉接受严格训练的考验,陶冶情操、砺炼意志、强健体魄,严明纪律,养成良好的行为举止。要艰苦奋斗、吃苦耐劳、尊敬教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努力掌握军事训练科目,为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希望负责军训的官兵,在军训过程中给予学生亲切关怀。在保护他们身心健康的同时,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科学施训。认真教授军事理论和技能,以身示范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军训工作,使受训同学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三、希望学校有关部门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通力合作。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高度出发,认真扎实地做好军训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军训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要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整个军训之中。受训的同学刚刚进入大学校门,军训生活紧张艰苦,全校的教职员工都要关心、爱护新同学,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要充分发挥军训团临时党、团组织的作用,发挥人民军队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军队生活氛围,帮助同学们克难制胜、共同进步,确保军训工作取得预期的成效。
大学生活伊始,金秋送爽,万象更新。希望全体参训同学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军训中去。晒一脸黑、退一层皮、掉几斤肉,经受住高强度、快节奏军事生活对自己心理、体质、意志等诸多方面的考验,自觉磨练,立志成才,为建设祖国、保卫祖国做好准备。
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