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开辟“党员之家

时间:2009-05-06浏览:7

  5月6日上午,当“党员之家”的牌匾挂在行政楼四楼党委组织部门边时,我院党员告别了没有固定活动场所的历史。
  这是落实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中共吉林省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吉林省民办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吉组通字〔2008〕87号)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学院董事会为学院党委提供2万余元经费,给“党员之家”订阅了40种期刊、报纸。
  学院专职党务人员负责管理“党员之家”, 并作为学院党建工作的办公和活动场所,充分利用“党员之家”开展组织员培训、党员学习、党员发展对象谈话等各项党的活动,使其成为党员教育的主阵地,成为真正的“家”。(杨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