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确定的2017年度新增本科专业进行网上公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7-25浏览次数:584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6号)要求,我校组织了2017年度新增本科专业评审工作,经过专业设置委员会评审,拟确定影视摄影与制作、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申报2017年新增本科专业。为广泛接受监督,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经研究,现对拟确定的新增专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17年7月25日至7月31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校教务处反映。
       联系单位:长春建筑学院教务处
       电 话:0431-89752037
       Email地址:49650189@qq.com
 
 
 
 
长春建筑学院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