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1日 星期一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教务处是负责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教学的业务主管职能部门。教务处在董事长和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坚持“从严培育、突出特色、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坚持“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紧紧把握教学质量生命线,孜孜探索教学管理改革之路,以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以教学基本建设为基础,以教学管理为手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促进学校教育事业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视为工作的根本目标。
办公地点: 行政楼二楼
办公电话:0431-85162786
管理职能 :
  1.负责起草专业设置、调整方案;组织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组织、协调、指导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工作。
  3.按学院要求,会同财务处编制教学费用、讲课酬金、实习实验费用。
  4.负责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全院考务的管理。
  5.负责教学工作评价,负责教学成果评选的具体工作。
  6.指导、协调、组织教学运行过程管理,负责校历、教学过程表、课程表、考试日程表和教学调度表的编制和调整。
  7.负责组织公共课及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
  8.负责全院学生成绩管理、学分管理工作,办理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9.组织协调制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审核实验室、实习基地设备及实验器材购置计划,协调各系实习计划。
  10.组织开展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管理教师业务档案。协助人事处核定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编制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会同人事处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优化配置学院教学资源。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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