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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院人事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组织实施;参与学院组织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方案的制定;负责全院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负责人员调配、辞职、辞退等手续的办理;关心员工、掌握员工思想动态,促进管理人员与员工之间良好的人际关系,增加学院凝聚力;负责员工工资管理,处理劳资有关问题,处理和接待员工关于劳动人事的问题和投诉;负责学院员工和人事档案管理。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热忱欢迎有志于高等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人事处将竭诚为您服务!
师资管理处在学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掌握国家关于教师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其它高校教师管理的规定、措施与经验,为学院人事部门制定、修订教师管理文件提供参考性意见;配合人事部门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定期检查规划实施状况,提出有效实施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制定和实施学院专有教师的培训计划,掌握培训状况,改进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实效;与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处配合,及时掌握教师的师德、师能和工作状态,向学院人事部门提出教师聘任、续聘及奖惩的意见,参与教师招聘工作;与教务处配合,核定教师工作量及教学酬金;审核拟授课教师资格并及时向教务处通报审核意见;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征询教师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学院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师的评价意见,商讨并提出改进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修订学院教师岗位职责教师工作规范等文件,并监督实施,促进教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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