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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保卫处是在学院的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和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积极为学院广大师生员工提供服务的行政职能部门。保卫处现下设治安科、防火科、舍务科、校卫队,校园110共五个工作服务机构。我们的服务承诺是: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行动迅速,保障有力。
近几年来,在集团及学院领导的重视下,在高新分局等政法部门的指导下,在学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全院师生员工和全处职工的共同努力、积极配合下,学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实现了校园110在校内24小时巡视校园应对突发事件,2006年与高新分局合作设立法制副校长,开创了长春高校与公安机关合作加强样法制工作的先河,标志着我院保卫工作步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依法保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热忱为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服务,是我们的职责。我们要继续发扬团队精神,与时俱进,积极进取,克服困难,用我们辛勤的劳动和真诚的服务,赢得师生员工的理解和支持。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对保卫处工作提出更多的合理化建议和宝贵意见,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育人环境做出贡献。
服务宗旨:
严格执法,服务师生员工;处置突变,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秩序,保障校园秩序
联系电话:
保 卫 处:85162710 校园110:85112110 舍 务 科:8516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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