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保持馆内安静,说话、走路要轻声,请勿喧哗、吹口哨、打闹等。
4.维护图书馆的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不随地吐痰和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5.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吸烟及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6.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设施,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画、撕页。请勿弄脏墙壁,不得随意搬动及损毁图书馆的各项设备,不准在阅览桌椅上刻划和涂写。
7.讲文明懂礼貌,提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
8.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人员共同维护馆内正常的工作秩序。
9.凡违反本馆有关规章制度,应虚心接受教育,认真改正。严重违反者将交学校有关部门按校规校纪处罚。
二、文明公约
1.要说话和气,不使用命令语气或有损于自身形象和有伤图书馆馆员自尊心的语言。
2.要衣着整洁,不穿背心、拖鞋入馆。
3.要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4.要爱护环境,不准在馆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5.要举止文明,不在馆内争吵、打闹。
6.要保持安静,不在馆内喧哗、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7.要珍惜时间,不在馆内闲聊、睡觉。
8.要爱护公物,不污损设施、毁坏书刊资料。
9.要遵纪守法,不做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之事。
10.要自尊自爱,不做有碍人格和观瞻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