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新生入学后,图书馆依据教务处提供的名单确认其办证资格,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收取每人一张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工本费2.00元,到图书馆二楼采编室统一办理借阅证。 2.本院教职工初次办证一律凭所在系部证明,由本人带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到图书馆二楼采编室办理借阅证。 3.毕业生在离校前必须停借图书并按以下程序办理还书退证手续:收到离校通知单后,到图书馆流通部办理还书手续。所有图书还清后,办理退证手续。如有借书未还清或欠费者,须先还清全部图书、缴清欠费后方可办理手续。 4. 学生因退学、休学或其他原因离校者,须持离校证明到图书馆办理清还图书、借阅证手续。 5.教职工因工作关系调离本院,须凭人事处离校通知单到图书馆办理清还图书、借阅证手续。 6.因借阅证丢失、损坏而无法借阅者,须立即持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工作证)到图书馆采编室办理挂失手续,以防他人冒用;因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丢失借阅证本人承担。
7.办理挂失手续后,需缴纳补证工本费2.00元和一张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办理补证手续。 8. 图书借阅证仅供在图书馆借、阅书刊使用,不作其它证明。
9. 图书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10. 借阅证若有涂改,或因污损而无法认读时,即行作废。 |